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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连云港市政府

  半岛体育1.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拟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市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6.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8.指导体育宣传、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连云港市体育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连云港市体育局、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连云港市体育馆、连云港市游泳馆。

  (一)加快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完善健身设施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一体化,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体育生活圈。

  一是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初步建成。新建社区健身点50个,完成10个街道室外篮球场、羽毛场、门球场改建,实现全面塑胶(人造草皮)化,全面建成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

  二是加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力度。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的档次,在我局机关地块建设8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场馆,目前拆迁工作正在实施。连云区全民健身馆将于今年完工。同时,推进场馆设施对群众开放,充分发挥了体育健身设施服务群众的功能。三是加快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在去年全面完成行政村健身路径提档升级建设基础上,在10个乡镇完成以灯光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造。

  (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不断培育群众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一是积极推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化。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80%乡镇街道建成以体育总会为基础,2个单项协会构成的组织网络。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各类活动50多项,为社会提供了较好的公共体育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承接省太极剑、健身气功竞赛功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4次,参加培训603人,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占半数以上。为43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办理保险。为500个晨晚练点配备小功率音响,既解决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困难,又缓解了一此大音响扰民矛盾,调动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性,促进体育健身指导的规范化程度,提高了上岗率。

  二是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生活化。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实现人群体育的均衡发展。举办全国部分城市体育舞蹈比赛、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启动仪式、省县级门球比赛等21项比赛和活动。积极开展体育进基层活动,举办县区级大型全民健身活动42项,将全民健身活动从重视大型群体活动向注重发挥健身点作用转变,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实现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生活化。

  三是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化。与苍梧晚报合作,开辟“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科学健身专栏,宣传健身知识。开展全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目前,普查场地数5900个,面积750万平方米。开展全国第四次国民体质普查。完成测试样本近13000余人,为科学健身提供了基础数据。

  四是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社会化。加快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开展体育竞赛和活动。举办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审批培训班,实行项目行政许可证制度半岛体育。提高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利用率,巩固和提高全民健身医保“一卡通”试点水平,努力建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

  (三)推动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体育便民服务能力。积极完善连云港体育信息网,推动便民服务、机关效能、规范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电子地图。依托连云港体育信息网,完成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村体育设施调查统计,完成全民健身电子地图语音升级改造,提供的全民健身信息更加完善、便捷,发挥出引导市民出户参加健身活动功能提高了服务群众能力。

  二是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要求,推行阳光政务。将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整合,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性得到提高。

  三是提高网络管理和服务水平。以连云港体育信息网为基础,以管理和服务为手段,以信息开发利用为重点,建成开放的、数字化的体育信息平台、办公平台,实现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了工作水平、工作效率的提高,推动了体育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

  (四)积极打造体育城市品牌,推进体育项目创新创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打造体育城市品牌。

  一是借助体育平台打造城市品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举办第二届韦德钻石杯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作为“连博会”重要活动,来自16个国家100多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健美健身项目取得新佳绩。我市派出一名教练、一名国际级裁判及七名运动员组成中国健美队,参加斯里兰卡举行的亚洲健美健身锦标赛,取得3枚银牌的优异成绩。选派6名选手组成江苏队参加全国健美锦标赛,获得5枚金牌、团体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展示了我市健美项目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三是青奥会竞赛成绩取得历史突破。我市2名运动员首次参加青奥会,夺得2枚投掷金牌的优异成绩,展示了我市运动员良好的精神风,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打造体育城市品牌,宣传连云港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紧紧围绕十八届省运会备战参赛,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明显提升。进一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提高了竞技体育整体实力。

  一是科学优化业余训练项目布局。科学实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基础大项的整体实力,做大做强田径、游泳、自行车、篮球、排球、网球等重点项目,积极扶持赛艇、花样游泳、摔跤、柔道等优势、潜优势项目,稳步推进集体项目的发展,着力培育夺金点和夺牌点,扩大夺金和夺牌面。夺得金牌58.35枚,奖牌148枚,总分2015.3分,实现全面超上届目标。

  二是提高业余训练资源配给能力。加快整合业余训练资源,继续完善壮大以新体校和市体育场为主体的区域性业余训练中心,积极创建、巩固提高国家、省高水平基地、俱乐部建设。市体校通过总局第三轮评审,获得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称号。继续推进教体结合,推进市队校办、市队企办、市队俱乐部办,训练项目与企业联办获得突破,自行车、篮球等5个项目获得企业赞助,实现了人才、教学、场地、设施等共享半岛体育。

  三是提高训练规范管理水平。将训练规范管理作为项目生存的生命线,建立教练员年度岗位考评机制,全面推进了训练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大力加强队风建设,切实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积极培育体育市场,拉动体育消费,提高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系。将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正式出台,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拿出250万元引导资金12家。同时,我市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争取工作取得突破,今年,获得扶持的企业数增加到9家,总金额增加到430万元,苏北排名第一。全市有一定规模的体育产业年营运收入约20亿元。

  二是拓展体育彩票市场。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系统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传统彩票销售份额,销量突破6.7亿元,增长14.83%。

  三是积极发展体育竞赛市场。举办第二届韦德钻石杯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全国健美锦标赛、全国健身比赛等全国以上比赛6项,十八省运会职工篮球比赛等省级比赛5项,市级比赛28项,促进了竞赛市场繁荣。

  1、本年度财政补助收入3053.3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260万元(体彩公益金安排)。

  2、上年结转和结余2151.02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4.5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人员工资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6、年未结转和结余3103.4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03%;初中教育207.8万元,占26.19%;文化体育524.55万元,占66.12%;住房保障支出30.69万元,占0.03%;其他支出27.25万元,占0.03%。

  1.人员经费6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7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307.6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37.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6%,;公务接待费支出12.12万元,完成预算占的80.8%,。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支出。

  201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三公费用从非税收入安排支出。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2.1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3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1856人次,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接待。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半岛体育,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