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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立场视角下“半岛体育双减”政策的价值坚守与实践指向

  半岛体育,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道德教育研究所专职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儿童立场作为一种教育实践哲学,提供了一个从整体上把握教育实践的认识框架和一个自下而上审思教育实践的独特视角。从儿童立场的理论视角出发,以“双减”意见及后续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文本为基础,分析“双减”政策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中表现出儿童立场缺失的本质特征。基于此,“双减”政策所内含的价值取向呼唤儿童立场的回归,要求恢复儿童在教育生态系统及其各子系统中的“中心地位”。相应地,“双减”政策的实践指向应体现儿童立场,社会齐力共建“关怀儿童成长”的育人生态,以学校为领头回归“珍视童年价值”的教育环境,并以法律为保障坚守“保护儿童权益”的社会理想。

儿童立场视角下“半岛体育双减”政策的价值坚守与实践指向(图1)

  “双减”政策是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减负”改革的延续和关键,主要解决教育实践中由来已久并愈演愈烈的“学生普遍负担过重”的问题。然而,“双减”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着部分难以协调的价值冲突,有研究指出,“双减”政策可能并未如期缓解家长的焦虑,反而引发了新的群体性焦虑。儿童立场作为一种教育实践哲学,要求以儿童为出发点,遵循自下而上的思考路径,为消解与“双减”政策自上而下的实践逻辑相伴生的矛盾提供一个统一的价值取向,并为建构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的教育生态提供一个和谐的实践指向。

  “双减”政策出台的现实背景可高度概括为:“现在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其反映出当前教育实践存在着儿童立场缺失的本质特征。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既具有不可替代的本体价值,又有承前启后的工具价值。由成人“把握”的教育实践很容易将儿童期的本体价值与工具价值相互倒置,整个儿童期的全部价值都集中于为“遥不可及”的将来作准备的工具性价值上,全部生活内容都致力于提前分担“非苦即甘”的未来痛苦上。事实上,这种牺牲儿童期以成就未来的企图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不仅未能成就童年生活的丰盈和踏实,还要遭受家庭、学校和培训机构所施加的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伤害。整个失去自我本体价值的童年期就犹如一段常年遭受“风吹雨打”的“木桥”,并不足以支撑起“人”实现从儿童期向成熟期的跨越。

  童年期失去本体价值的进一步延伸,是整个儿童期被视为一段仅仅具有数量意义、“被迫”经历的时间。以缩短儿童期为目标,儿童常常被迫按照成人世界的机械时间表,运送到家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固定位置上完成固定的任务,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被投放于反复训练以达到更高的熟练水平,进而提升成长效率。然而,儿童不是“永动机”,加速成熟的代价是对儿童生命活力的压榨。有学者认为,儿童可以在童年时间的绵延和流逝中获得独特的时间体验和时间力量,然而将童年视为暂时性的过渡阶段,实际上否定了童年时间的本真价值,隐匿了童年时间性的丰富内涵。儿童期在内容上的萎缩,使儿童对生命时间的把握感是微弱的,对童年生活的体验感是缺失的,更勿言从中获得自主成长的力量。

  效率导向是功利性特征的典型表现,折射出商业逻辑企图排斥教育逻辑的问题。一方面,商业逻辑讲求“高投资高收益”的原则,以之为指导,在教育中表现为不断给学习“做加法”,导致儿童“负担重”的现象。

  另一方面,商业逻辑遵循“高消费促生产”的原则,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渲染竞争氛围刺激家长的焦虑情绪,吸引家长扩大购买“教育商品”的行为。同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使“教育商品”在短期内转化为学业成绩的效果显现半岛体育,以满足家长的消费期待。

  由此,教育服务成为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之间遵循纯粹的商业逻辑的“交易”行为半岛体育,而在教育服务中,儿童作为“人”的发展的主体性和独特性,通常难以得到照料。

  儿童作为人,享有基本的人权。过重的学习负担以及相伴随的精神负担,正在威胁儿童保持身心健康的权利。近年来,儿童群体中出现的肥胖率、近视率攀升及低龄化的趋势,与儿童长期缺乏体育锻炼、超负荷学习的生活状态不无关系。除了身体健康方面,“超量”的学习任务带来的“超重”的学业压力,“病态”的竞争氛围带来“过度”的发展焦虑,使儿童的心理健康情况亦面临越来越频繁的危机。小学生忧虑初中升学、初中生忧虑高中升学、高中生忧虑大学门槛,通过调查便可发现,补课除了是家长的选择,也是儿童“无奈”的选择。社会竞争压力对儿童亦“穷追不舍”,教育焦虑情绪开始向儿童群体扩张和蔓延,“无忧无虑”已不再是儿童的群体特征了。

  儿童作为儿童,享有“玩”的权利。满满当当的活动安排、细密的时间规划都严重限制儿童“玩”的权利。或许有人会争辩道: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各种运动兴趣班,不是满足儿童“玩”的权利吗?事实上,儿童“玩”的权利是天性使然,不是由别人赋予的,这就意味着儿童“玩”的权利是在自由、自在、自主的游戏活动中实现的。而现实中,儿童“玩”的权利受到成人的限制已成常态,“玩”的权利是成人对成绩好、作业完成得好和表现得好的儿童的特别“奖励”。即使如此,“玩”的内容也要受到严格的规定,不鼓励那些随意、散漫的“你追我赶”,而是精心选择那些所谓“益智”、与体育考试内容直接联系的活动项目。“玩”已然成为成人控制儿童的工具,不再是儿童的天然权利了。

  “成人”是“成才”的前提,基础教育的全部努力在于帮助儿童成“人”,为成“才”打下厚实的人生底色。卢梭认为,教育首先应该把学生培养成人——知道怎样做人的人,至于他将成为哪种类型的人才那是其次考虑的。然而,教育在实践中有时会急于求成,儿童在尚未达到能够独立生活和自主判断的阶段,就被“推上”预设的成才轨道,奔波在各种各样的艺术培训班之间。这样的做法将培养出大批无人之牢固根基、无人之独特个性的“才”。正如卢梭所描述的,“……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

  过早地按照既定的成“才”目标培养儿童,使儿童尚未全面夯实成“人”的宽厚基底之前,就“汲汲”于在个别方面建筑“高楼”。教育者不辞辛劳地在应试的技能、思维层面“堆砖砌瓦”,而在道德品质、体格劳动和艺术审美等方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临近考试取消音体美课程、强占音体美课程学习的时间进行“主科”课程的补缺补漏,即使是艺术、特长方面的教育仍然难以逃脱“应试”的指挥。这些“习以为常”的行为企图以“智育”替代人的整全发展,将那些纳入考试范畴的主科知识作为成人的基础,而将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作为“锦上添花”的装饰物,将塑造出一批不充分发展、华而不实的人。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开篇明义,“双减”政策的指导思想可归纳为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着眼建构教育良好生态、强化学校教育责任和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从儿童立场出发,“双减”政策对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价值引领实质上统归于为了儿童更好发展这一基本前提,反映出基础教育改革呼唤儿童立场的回归。

  “双减”政策提出优化教育生态系统的目标。根据马陆亭等人关于俄国心理学家尤里·布朗芬布伦纳所建构的教育生态学“生态系统理论”的介绍,教育生态系统的应然结构是以儿童为物理中心,包括微观环境系统半岛体育、中观环境系统、外部环境系统和宏观环境系统。同时该研究指出,教育生态提出的目的是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平衡、和谐是良好生态的基础。

  儿童作为教育生态系统的物理中心,首先意味着各个子环境系统的物理位置是以儿童为绝对中心,依据其与儿童在互动上的直接性和紧密性依次向外呈环状扩展,还意味着各个子环境系统主要能量的流动方向是指向处于中心位置的儿童。反之,任何脱离儿童中心的离心力都将会使整个生态系统失衡。教育现实表明,若放任某些诸如以分数、应试为典型的离心力的影响,将导致整个教育生态系统功能的失调,导致唯分论、唯名论等极端价值取向的泛滥。因此,建构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需要重建儿童作为其物理中心的结构秩序,通过巩固儿童的中心地位、协调各子环境的秩序,不断接近教育生态系统的平衡状态。

  “双减”政策对教育生态系统的优化效果最终由儿童的体验和发展的结果评价。教育生态系统是一个持续建构、向上发展的系统,在儿童作为教育生态系统的物理中心的基础上,还需要正视儿童作为意义中心的地位。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存在和建构都是为儿童的发展服务,失去了对儿童发展的价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成尚荣指出,教育有三条基线——教育是为了儿童、依靠儿童和从儿童这儿出发的。教育生态系统从儿童出发、依靠儿童发展并为了儿童的发展,形成一个具有鲜明意义指向的动态循环系统。

  儿童作为教育生态系统的意义中心,意味着儿童的发展是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核心价值取向,规范着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发展。教育生态系统好不好,最终要看处于中心、受之服务的儿童生活得好不好、学习得好不好、发展得好不好。此外,对教育生态系统的优化离不开其每一个子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优化——家长如何把握为孩子选择课外培训与放宽要求的程度、学校如何把握减轻作业负担和丰富课程活动的关系,校外培训机构如何把握转型的方向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的关系处理等,回答这些问题或许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答案,但是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指标,即应当有利于儿童更好地成人成才。

  学校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必然需要与社会的其他子系统发生互动,通过吸纳经济、政治领域等先进理论,不断完善自身,形成一套愈来愈合理的实践模式。但必须警惕的是,学校在“合理化”的进程中逐渐丢失了本源的价值取向,倾向于满足自身管理和发展的利益,在“双减”政策中明确提出“强化学校教育责任”的指导理念正回应了此一趋势。学校作为教育的专门机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属性。

  儿童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对象,这必然要求学校无论进行怎样的教育实践探索、与社会发生怎样的联系,都不能离开儿童的发展利益这一根本原点。据此,落实“双减”政策,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问题的方法不能是“校内增负、校外减负”。如果学校仅仅是全盘接受校外培训的工作,作为自己原先教育工作的“附加项”,那么儿童身上的负担将没有任何变化。脱离作为根本原点的“儿童”,盲目跟从“减负”的潮流,只会导致“越减越负”的后果。

  既然学校需要承担教育的主要责任,为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就必然要求学校加大革新教育教学的力度。不可否认,学校教育改革所牵涉的利益主体、社会资源以及结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其艰巨性和曲折性在历次减负改革中已可见一斑。也正因此,只有始终将儿童的发展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在各方利益主体的混杂声音中听到来自儿童的最微弱却最殷切的呼唤,以此抵挡来自学校内外环境中的利益诱惑,坚定推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决心。

  进一步而言,儿童也是推动学校教育改革最持久、最稳定的动力,因为儿童始终在那儿、始终保持天真,始终相信成人、期待未来。依据这一根本目的,在“双减”政策所指导的学校教育改革中,无论是课后服务、作业研究还是课程设计,其主要目的都应是丰富儿童的童年生活、保障儿童的正当权利、回应儿童的成长需要。

  家长育儿焦虑的另一侧面是家长育儿的用心良苦,是整个家庭对儿童天然的关爱之情。也就是说,是否有利于儿童更好地成长始终是家长判断教育理念和选择教育行为的基本立足点。显然,家长关于儿童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的科学判断和观念将有益于消解教育焦虑情绪,促进家庭理性教育消费。

  同时,中国家庭历来具有重视家风传承的优良传统,儿童是家庭未来的“当家人”和家风的传承者。因此,家庭教育既要有远视,看到儿童的长远发展;更要有自信,看到家庭文化的存续发展,以此放下不必要的焦虑、避免不必要的竞争,自觉地以儿童的发展作为规范家庭教育的基本立足点。

  儿童既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也承载着社会的希望。根据杜威的观点,儿童与社会之关系,就像新鲜血液与肢体之关系。社会对儿童的教育,如同人体自身之造血。社会通过对儿童进行改造,促进自身健康地生活,进而不断推动自身向“社会理想”靠近。随着成年的公民肌体的衰老及劳动力的衰退,一代又一代的未成年人便成了建设社会的未来希望。

  换言之,社会中所有的儿童集合成了社会发展的“出发点”,这些儿童的成长过程恰是社会的发展过程,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决定了社会的未来发展前景,他们想过并能过什么样的生活,决定了社会未来的生活图景。因此,儿童是否通过社会教育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是否通过社会教育想过并学会过一种有活力的、自由、和谐的生活,是规范社会教育的重要出发点,对实现社会理想具有决定性意义。

  从儿童立场探索“双减”政策的实践思路,可阐释为:在综合治理层面,社会齐力建构“关怀儿童成长”的教育生态;在源头治理层面,以学校为主阵地,让学生回归“珍视童年价值”的教育环境;在依法治理层面,以法律为保障,坚守“保护儿童权益”的教育理想。

  高德胜从伦理的角度审视家庭作业对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伦理关系的冲击,其认为学校作为正式的教育机构,本是有边界的存在,如今借由家庭作业而膨胀成为无边界的存在,成为殖民家庭、操控改造社会的机构。家庭作业依托现代技术变幻出多种样态的“分身”,与传统书面作业一起,填充了儿童的整个生活,整个教育生态呈现“作业中心”的偏态。

  实际上,“作业中心”仅仅作为一种外在表征,其背后的真正支配力量是“分数中心”“应试中心”。受考试分数这一强势力量的裹挟,学校不得不将超额的作业任务部分转移给家长,而家长又将部分的作业负担转移给校外培训机构,形成了一条以作业为明线、以应试为暗线的责任传递链条:学校—家长—校外培训机构。暂且不论此传递链的合理性,相较于“学校—儿童”一步到位的传递机制,在多方流转的过程中必然派生出许多不必要的负担,最终都将施压于儿童的身上。

  因此,建构“关怀儿童成长”的教育生态,需要对“作业中心”进行纠偏但不是全然否定作业,而是以“儿童中心”纠正“考试分数中心”并归正“作业中心”。第一,纯粹的课程作业在学校完成、由教师全权负责最有利于儿童的发展,因为只有任课教师最清楚每一位儿童的学情,最有可能实现具有针对性的指导。第二,家庭作业不是学校作业的复制,应发挥家庭教养对儿童独特的养育功能,即那些能够发挥家长的本体责任、亲子共建的,能够丰富儿童的生活经验、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作业。第三,社区作为学校和家庭的广阔背景,应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力所不能及的领域,提供能够帮助儿童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作业。

  儿童作为一个整全的个体,其生活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家庭、学校和社区虽各有边界、权责相异,但还需彼此交流、合作互通,实现有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和谐的教育。正如“双减”政策提出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策略,要求学校教育发挥主体作用,并协同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共同完善家、校、社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学校作为正规的教育机构,最具备也最有责任承担关于儿童成长的专业研究和专业指导工作。

  事实上,儿童不仅仅是教育生态的享用者,还是教育生态的建构者,具有整合教育力量的主体意义。学校需要站在儿童立场,充分了解儿童的视角、儿童的声音和儿童的发展特征,并以此设计课后服务活动、不同类型的作业以及改革教育评价方式,通过儿童统筹家庭、社区的教育力量,既充分发挥三方的本体责任,又实现三方的协调互济。

  第一,儿童作为学校、家庭和社区生活的共同参与主体,其具备的视角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是更为独特、全面和完整的。因此,从儿童视角发现的问题更有可能转化为整合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实践立足点。

  第二,儿童作为创造教育氛围和教育文化的参与主体,其所在的世界和文化是更为纯净、简单和朴素的。有儿童在的地方就有游戏,儿童游戏及其创造的游戏文化在一定意义上为成人社会提供了理性处理竞争与合作、自由与规则关系的典范。因此,学校在作业和活动的设计中应给予儿童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声音、充分地表现自己的观念的机会。

  第三,儿童作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方教育合力的转化和实现主体,其所体验的经验和发展是更为真实、直观和可靠的。因此,从儿童的发展特征出发设计多元教育评价方式,使家庭、社区和儿童自身充分参与,能更全面地反馈儿童的发展水平和教育的整体效果。

  “双减”政策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体责任的同时,意味着学校守护儿童生活责任的增强。学校和社会既有联系又有边界,学校为儿童筑起一道暂时避免其完全暴露在社会生活中的“保护墙”,为儿童度过童年生活提供了一方相对安全、宁静的天地。学校应主动承担起这份责任、充分回应儿童的期待,创设守护童年生活的特殊环境。

  正如杜威认为的,学校具有简化社会的复杂因素、净化社会的陈旧习惯以及协调社会的力量冲突的功能,以创造一个更加广阔和更加平衡的环境,使儿童不受原来环境的限制。总的来说,首先学校是一个“雏形的社会”,需要保护心智尚不成熟的少年儿童免遭社会环境中诸如竞争文化、效率至上和焦虑情绪等保守因素以及各方冲突势力的消极影响。更进一步看,学校是孕育“未来社会成员”的摇篮,需要发挥“优化”当前社会环境的功能,发挥自由、民主和人本等积极因素对儿童态度和倾向的陶冶作用。

  整体环境的创设离不开个体环境要素的建设,学校在课后服务、作业研究和课程设计等具体领域的改革中,应该有意识地营造一个允许儿童“浪费”时间、从事无序活动并尊重儿童日常经验的活动环境,创设一个使儿童得以充分享受自由自在童年生活的特殊环境。

  “减轻学业负担”是“双减”政策针对学校教育“减负”改革的主要内容,学业负担犹如漂浮在童年上空的乌云,是影响儿童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有研究将学业负担理解为单位时间内学生学习任务量过多或是任务难度过高,学生的学习时间挤压生活时间,学生处在高压下的一种生活处境。

  同时指出,学业负担既是一个客观事实,又是一个主观判断。不同的儿童因学习能力、发展需求的差异,对于学业负担的衡量标准具有个体差异性。从儿童立场出发,减轻学业负担不能仅仅从客观事实出发,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否则可能会出现满足一部分儿童的发展需要却又牺牲另一部分儿童的利益的情况,就好比将一部分儿童生活上空的乌云驱赶至另外一部分儿童生活的上空。

  同样的学习任务,对一部分学生是有益于其发展需要的,而对另一部分学生而言,可能将造成超限的身心负担。因此,“教师应教、尽教”和“学生学足、学好”面向的是每一个儿童的发展需要,意味着作业设计更具有弹性、教师指导更具有针对性,使儿童学习更加个性化。总之,学校整体的“减负”举措面向的是儿童群体,最终要落实于儿童个体,满足每一个儿童的发展需要。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整治行动中,各校外培训机构被迫关停或转型。以当前中国教育培训行业两大“领军者”的行动为代表,宣布将全面停止提供K-9学科类培训服务,分别转向提供面向高中生及以上群体的教育培训服务和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培训服务。有媒体报道,重新调整后的某培训机构为了拓宽业务渠道,带头人携数百名教师走进了直播间带货,等等。整个教育行业在“双减”政策的规制下进行转“形”努力,但其是否能够在更深层次上实现转“性”更值得反思。

  校外培训机构如果没有正视并反思其本然的商业性逻辑与应然的教育性逻辑的悖逆之处,仅仅只是完成形式上的转型,即从小学和初中阶段群体转向高中以上学生群体、从提供学科培训服务产品到特长培训服务产品。那么,无论校外培训机构是转向所谓的艺术教育、素质教育,还是其他更新颖的形式,依然无法走出为资本所操控的强调竞争、效率、消费的商业逻辑。

  与之相伴生的教育焦虑还将持续向社会、家长和儿童弥漫,并围困维护儿童身心健康权利的社会理想。因此,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还需以法律制度为规范,积极探索性质层面的转型,即从营利性商业组织转向更具公益性的教育组织。具体而言,校外培训机构需转变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的商业逻辑,遵从维护儿童权利、回应儿童需求的教育逻辑,补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力不能及之处,配合完善社区教育的薄弱之处等,最大努力地朝向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前进。

  “双减”政策不仅对减轻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方面作出全面规划,还对儿童的学校课余生活、家庭生活和社区生活的质量提出更高期待。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意味着学生在校时间的显著延长,更加需要学校通过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以达成教育共识,守住维护儿童基本权利的底线,切不可假借“服务”之名,行“增负”之实。

  学校和家庭作为守护儿童成长的直接责任主体,对儿童既具有法定的养育、教化之义务,又具有天然的关心、爱护之情感。这种义务和情感的双重关系要求学校和家庭教育除了守住维护儿童保存身心健康、充分休息等基本权利,还要努力守护尊重儿童游戏、自由、快乐等独特权利。

  成尚荣认为,解放、快乐、自由是儿童的应有权利,不是别人赋予,更不是别人施舍和恩赐的。因此,学校和家庭需要接纳并尊重儿童的独特权利,自觉地克制企图控制、塑造儿童的冲动,践行“积极无为”的实践策略——有意识地在物质、制度和精神层面做“减法”,使儿童得以享受更多的时空自主、规则自主的自由游戏,从事更多的探索自然、了解社会的自由活动,进行更多的无功利色彩、平等愉悦的自由交往。

  总之,让儿童在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充分实现儿童之为儿童的权利,享受童年生活的自由和美好,使童年期的本体价值和工具价值、个体理想和社会理想统一于儿童生命的丰盈生长之过程。

  《中国教育学刊》杂志是由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学会主办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创刊于1980年。

  目前《中国教育学刊》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教育科学类的全文转载量名列前茅。

  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大力总结、推广先进教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