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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2020年中国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状况 事实和数据

  半岛体育2023年4月19日,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发布了《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和数据》,我们摘录了其中与“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相关的部分内容,转载发布。

  报告本身(文中所指“本折页”,指的《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和数据》)非常的完整,因此正文部分未加添更多信息,如果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建议,欢迎提出与我们讨论。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定义,儿童是指18岁以下人口,即0-17周岁的人口。

  按年龄划分的儿童发展阶段:本折页中按年龄将儿童的发展划分为婴幼儿早期发展阶段(0-2周岁)、学前教育阶段(3-5周岁)、小学阶段(6-11周岁)、初中阶段(12-14周岁)和高中阶段(15-17周岁)五个阶段。

  流动儿童是指流动人口中的0-17周岁儿童。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跨乡镇街道外出流动半年及以上,留在原籍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0-17岁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留守儿童中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儿童,城镇留守儿童是指留守儿童中户籍所在地为城镇的儿童。

  本折页的主要数据来源为中国国家统计局开展的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辅以历年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共开展了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前每十年开展一次。每逢两次人口普查的中间年份开展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又称为“小普查”,最近一次是在2015年。不开展普查或小普查的年份进行千分之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本折页由国家统计局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编写,结合了中国人民大学吕利丹副教授承担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中国儿童和青少年发展状况”的研究成果。课题得到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三方联合数据项目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中国0-17周岁儿童人口为2.9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1.1%。

  中国的人口流动在最近十年更趋活跃,2010-2020年间流动人口规模大幅增长69.7%,从2010年的2.21亿人增至2020年的3.76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26.6%。有未成年子女的流动人口有些将子女一起带到流入地,有些则选择让子女留守在老家,还有一些大龄儿童独自外出求学或务工,这些流动或留守儿童也因此直接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儿童的流动和留守状态并不总是固定的,可能随着家庭状况、个人所处的年龄和受教育阶段在流动与留守之间转换。

  2020年,全国流动儿童7109万人,留守儿童6693万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合计1.38亿人,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46.4%。也就是说,中国近一半儿童直接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

  从规模上看,与城镇化大趋势相一致,2020年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总数比2010年大幅增加了4730万人,流动儿童人数是2010年的两倍,城镇留守儿童规模增长65.4%,农村留守儿童增量和增幅均较小,十年间仅增加了207万人,增幅只有5.2%。

  但是,在全国农村儿童整体规模比2010年大幅下降28.6%的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人口规模不降反增,在农村儿童中占比明显增加,凸显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深化而加剧。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受流动影响的儿童构成与2010年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2010年留守儿童人数明显多于流动儿童,该模式在2020年不复存在,2020年流动儿童占受流动影响的儿童的比例为51.5%,已略多于留守儿童。

  这说明与2010年相比,更多孩子跟随父母一起流动或者独自外出求学务工。这一转变有其背后的政策支撑,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一系列政策。

  2020年流动儿童占全部儿童的比例为23.9%,略低于全部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26.6%)半岛体育。流动儿童主要来自于农村地区,占全部流动儿童的79.7%。流动儿童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2020年生活在城镇的流动儿童规模达到6407万人,占全部流动儿童的90.1%,占全部城镇儿童的34.2%,也就是说,每3名城镇儿童中就有1名是流动儿童。

  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2020年农村留守儿童规模达到了4177万人,占全部留守儿童的62.4%,占全部农村儿童的37.9%,也就是说,每10名农村儿童近4名是留守儿童。

  虽然农村留守儿童仍然是目前政策关注的重点,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留守儿童这一群体也应逐渐受到政策关注。中国早期流动人口基本都来自农村,因此,流动儿童常常被等同于来自农村的儿童,留守儿童也常常被等同于农村留守儿童。近二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口参与外出流动,城镇留守儿童也随之从早期的不为人知增加到2020年的2516万人,已占到全部留守儿童的37.6%。然而,迄今中国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设计几乎都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政府应该着手开展针对城镇留守儿童的制度设计。

  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一系列挑战:离乡使得流动儿童失去了他们传统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体系,并在教育、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各种困难和歧视;留守儿童父母中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难以从家庭获得足够的情感支持和生活学习上的帮助,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需要予以这些儿童足够的社会和政策关注,帮助他们应对挑战。

  2020年,留守儿童继续表现出低龄化特征(图表14),平均年龄为7.7岁;流动儿童平均年龄相对较大,为9.5岁。也就是说,低龄儿童留守的可能性更高,大龄儿童流动的可能性更高。

  数据来源:流动儿童数据根据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汇总资料计算整理,留守儿童数据根据微观数据计算

  儿童流动规模和参与率(流动儿童占全部儿童的比例)呈现出明显的年龄别模式,反映出流动人口外出过程中受到户籍壁垒的影响和公共服务的限制:(1) 0岁组儿童的流动规模和参与率最低,1岁儿童则有较为明显的上升,说明可能很多流动女性怀孕后会返回老家生育孩子或将婴儿送回老家,在孩子稍大以后再携带一起外出流动;(2) 进入学龄阶段以后的儿童流动规模和参与率基本稳定;(3) 流动儿童中四分之一为15-17岁高中学龄儿童,其流动规模和参与率明显较高,流动参与率达到40.4%,他们中71.7%外出求学,6.6%外出务工。

  2020年,流动人口在携带子女一起外出时并未像2010年一样表现出比较明显的男孩偏好,图表15中可见各个年龄段女童的流动参与率都与男童接近,有了平等的机会跟随父母一起流动,获得更好的照料并从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中受益。

  15-17岁儿童在流动原因构成上存在性别差异。7.9%的15-17岁流动男童因为工作就业外出,这一比例高于女童(5.0%);相应的,流动男童因为求学外出的比例(70.0%)低于女童(73.6%)。成年以前放弃学业加入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大军的儿童,在接受继续教育和社会融入方面面临更多问题。

  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在某些省份更为集中,有些省既是流动大省也是留守大省(图表16a,16b)。2020年全国共有9个省的流动儿童规模在300万人以上,九省合计流动儿童3969万人,占全国的55.8%。农村留守儿童超过200万人的省份有8个(图表16b),八省合计农村留守儿童2570万人,占全国的61.5%;河南省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大,超过600万人。在某些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很高,超过当地农村儿童的一半或接近一半,例如重庆、广西、河南和贵州。

  从流动跨越的行政距离来看,2020年全国流动儿童中79.4%属于省内近距离流动,另外20.6%属于跨省流动,明显低于成年人跨省流动的比例(36.2%)。其中15-17岁高中学龄儿童跨省流动比例更低,仅为13.3%。随着近十余年来高中和高等教育的长足发展和进步,中国政府在解决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上采取了诸多积极措施20,但是,跨省流动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以后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和参加高考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不得不返回户籍省份。

  分省区来看,除了北京、上海和天津等直辖市外,浙江、广东和江苏等发达省份是最能吸引外省儿童的流入地。2020年,浙江51.2%的流动儿童是跨省流动,广东跨省流动儿童的比例超过40%,江苏也达到35.3%。

  从儿童的抚养情况来看,2020年63.6%的儿童与父母双方一起居住,19.6%与父母中的一方一起居住,另有16.8%的儿童不能与父母任何一方一起居住。

  估算全国2020年共有1.08亿儿童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与父母双方一起居住半岛体育,比2010年增加了3046万人。不能与父母双方一起居住的主要是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包括农村留守儿童4177万人、城镇留守儿童2516万人,以及因为流动不能和父母双方一起居住的儿童2229万人(扣除县内跨乡镇人户分离但仍居住在农村的儿童),合计共占82.4%。父母离异或者丧偶也是儿童不能与父母双方一起生活的原因之一,2020年全国共有3.3%的儿童因为父母离异或者丧偶,只能与父母中的一方一起生活,占不能和父母双方一起居住儿童的9.0%(图表18)。

  图表19显示,儿童家庭抚养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但农村儿童与父母双方共同居住的比例明显低于城镇。农村留守儿童中,54.4%与父母中的一方一起居住,27.1%父母均不在家、与祖父母一起居住,5.6%与其他成年人一起居住。此外还有12.9%单独留守或与其他儿童一起居住,他们的安全、健康、生活和学习状况令人堪忧。

  流动儿童中有61.8%与父母双方一起居住,13.1%与父母中的一方一起居住,还有3.5%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此外相当大比例(21.7%)的流动儿童与父母和祖父母以外的其他人一起住,其中一部分是异地就读寄宿学校或打工的儿童。

  父母共同参与通常更适于儿童成长,在制定和完善儿童政策和家庭政策的过程中,需要给予不能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儿童更多关注,尤其是不能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儿童。证据表明在儿童早期发展阶段,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的儿童通常能够得到更好的养育和照料21;对于学龄阶段留守儿童而言,相对于父亲照料类型,母亲照料更有利于他们的学业表现22。

  随着近十年来女性更多参与到劳动力市场,母亲外出流动趋势增强,但同时也造成儿童成长过程中母亲陪伴的缺失。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儿童早期发展阶段母亲陪伴缺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全国22.6%的0-2岁婴幼儿由母亲以外的其他人照料,而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儿童不满3岁就与母亲分离。儿童早期发展阶段母亲照料的缺失是造成幼儿认知滞后的关键因素之一,母亲和幼儿分离也不利于促进母乳喂养和保证儿童营养。经济学家呼吁加大对儿童早期发展的投资,这是一种最具成本效益的可持续增长的实现方式,其中也应该包括父母在子女陪伴方面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不管是父母双方还是一方外出,祖父母都是留守儿童特别是低龄留守儿童的主要照料者。28.0%的0-5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后由祖父母隔代照料,另外有40.4%与父母中的一方以及祖父母一起生活。

  本文摘自: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2023年,点击阅读原文链接可下载完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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