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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①

  半岛体育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先后与国家、自治区同步,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半岛体育,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制定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安排部署工作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儿童发展需求,促进新时代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保障更加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思想引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未来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时期,也是呼和浩特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现代化城市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科学规划呼和浩特市新一周期儿童发展新目标新任务,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市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及《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实际,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制定本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提升呼和浩特市儿童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儿童发展优先保障。在推动出台法律政策、编制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安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为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培养优良品德,锻炼强健体魄,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的均衡发展,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畅通儿童诉求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