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98-08980898

当前位置: 南宫28(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 > 育儿知识 > 家庭教育

宜半岛体育丰县人民政府

  半岛体育号,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一)总体思路。以促进江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坚持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原则,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助推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要求。通过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条途径培育高素质农民。按照经营管理型和专业生产型,培养一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现代农业带头人,全年培训农民300人。继续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

  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按照“一级带一级干,抓好本级带动下级”的思路,分层级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遴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产业规模,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经营者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及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农民发展作用。

  (二)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能够运用好所学技能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开展小农户培训。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小农户和具有劳动能力、技术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依靠技能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增收致富。

  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农村发展所缺的高素质农民。

  (一)做好需求调研。采取座谈、走访和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运用好调研成果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择优确定机构。按照“县级申报、设区市审批、省级备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确定宜丰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宜丰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宜丰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为培训机构,落实好公示、公告和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三)选准参训人员。采用“机构招收一批,市县推荐一批,个人自主申报一批”方法遴选培训对象。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培训对象条件见附件3。

  (四)精准实施培训。围绕产业规划发展分解任务,优先满足粮食、生猪、蔬菜等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村发展需要,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优化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师资库,合理选择理论、技术、政策和实践等教师;灵活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统筹开展好培训,培训具体要求见附件2,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见附件3。

  (五)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帮助指导培训学员争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帮助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成立创业协会、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推动农民抱团发展。各培训机构需制定跟踪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人数、方式、内容,按时落实并做好总结,巩固培训效果。

  (一)补助标准。农民培训补助标准具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3000元/人,小农户1000元/人。

  1.教学支出:购买(编印、制做)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教学培训耗材和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网上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支出。

  3.其他支出:学员遴选、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师资培训、学员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跟踪服务的支出占补助标准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三)强化监管。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培训教师授课费按财政部门规定发放,未进入师资库的人员一律不得领取授课费。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宜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我县农民培育工作。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育各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要坚持上好农民培育第一课。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系统,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加强培训进度调度和督导,实行随机抽察制度。

  (三)落实防疫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参训人员应在14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学员的生命安全。

  (四)加大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作法和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呈现工作效果,宣传好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员典型事例,积极营造促进农民成长、成才、成就的良好氛围。

  年满16周岁(农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益农信息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的创办领办者、经营者及骨干;小农户和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

  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培训班可以采用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论讨交流等形式开展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可组织学员到基地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现场指导交流。线上学习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助等。鼓励各地因时因地因人创新教学方法,优化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培训机构,分配机构登入账号和密码,对新申请入库或进行更新的基地和师资进行审核,清理未承担过培训任务的机构、基地和师资。培训机构用户必须100%完成学员信息、培训过程信息、考核信息等入库,指导学员完成满意度评价操作。

  整理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过程材料(签到表、照片等)、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分班建立培训档案,对参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分别建档。

  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用鉴定成绩作为学员考评成绩。

  由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指定第三方进行验收半岛体育。验收标准应包含班级报到率、考核通过率、满意度评价率、综合满意度等内容,验收不合格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省级培训由省农广校进行验收。

  40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12课时。单个培训班人数县级不超过50人,省、市级不超过100人。人手一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