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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半岛体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半岛体育(九)关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半岛体育。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和健康衢州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1)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衢州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疫情和协作处理机制。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衢州市卫生监督所、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衢州市医学学术管理中心、衢州市人民医院、衢州市第三医院、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衢州市中心血站、衢州市中医医院、衢州市卫生财会管理中心、衢州市干部保健中心、衢州市急救中心、衢州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衢州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和衢州市计划生育协会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295671.76万元。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295671.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838.43万元,增长14.7%,主要是新增医院历史基建项目债务偿还补助、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项目、中医学科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大科创人才政策兑现、医疗设备租金补助等项目,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卫中心、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市医学应急救治中心改造提升、中心医院建设、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伴发传染病隔离病区、中医院扩建等建设项目开建,同时,人员增加、政策性补助标准提高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33.96万元,占12.4%;政府性基金收入37385.90元,占12.6%;专户资金89.14万元,占0.1%;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19040.68万元,占74.0%;其他收入2522.08万元,占0.9%。

  (三)关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295671.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838.43万元,增长14.7%,主要是新增医院历史基建项目债务偿还补助、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项目、中医学科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大科创人才政策兑现、医疗设备租金补助等项目,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卫中心、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市医学应急救治中心改造提升、中心医院建设、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伴发传染病隔离病区、中医院扩建等建设项目开建,同时,人员增加、政策性补助标准提高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78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28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2.96万元、其他支出17100.00万元。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019.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633.96万元、政府性基金37385.9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16.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28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57万元、其他支出17100.00万元。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33.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15.06万元,增长13.0%,主要是新增医院历史基建项目债务偿还补助、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项目、中医学科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租金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大科创人才政策兑现、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等,同时,人员增加、政策性补助标准提高等。

  科学技术(类)支出22.5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2.27万元,占3.6%;卫生健康(类)支出34416.62万元,占93.9%;住房保障(类)支出872.57万元,占2.4%。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2.5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科研技术研究和开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5.37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7.6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66.6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12.53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28.5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障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839.1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卫生健康管理业务活动支出及所属其他卫生健康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8534.3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综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985.3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中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92.3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1606.5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妇保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康复医院(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三院康复医疗中心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7万元,主要用于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857.3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980.9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三医院精神卫生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63.7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急救中心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1289.8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中心血站和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32.1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28.9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防治活动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7927.6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防治活动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25.3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632.2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1467.9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学科建设提升等活动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38.77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业务活动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2.9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业务活动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9.64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健康体检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运行及业务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825.8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开展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7.65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4.9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7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385.9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328.57万元,增长186.3%,主要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85.90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市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钢结构病房项目、市医学应急救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改造及扩建项目建设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7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衢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伴发传染病隔离病区项目的建设。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办及运行开支。

  (九)关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25万元,下降4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8.7%。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医疗卫生专家、上级有关部门、兄弟省市来衢督导检查、考核、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不能突破2020年执行数,而2020年受疫情影响,相关公务活动明显减少,导致2020年执行数大幅降低,2022年疫情好转,相关公务活动将明显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支付相关费用。

  2021年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衢州市卫生监督所、衢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6.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44万元,增长2.4%,主要是机构人员增加。

  2022年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87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8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96.0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2022年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85.32万元,一级项目36个。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康复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康复医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